关于申报2014年度雅安市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的通知
市文联各协会,各县(区)文联: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14年度雅安市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雅宣发〔2016〕11号文件界定范围为准。
二、申报日期
11月7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雅安市2014年度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市内作者申报材料送市文联相关协会或各县(区)文联初审;市外作者申报材料快递寄市文联(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公园路2号)。联系人:刘智尹,电话:13684469799。
11月9日前,市文联各协会和各县(区)文联完成初审并将申报材料送市文联复审。
三、相关要求
1.提交申报表时须附完整佐证材料:申报会员奖励的附相关协会会员证复印件;申报获奖奖励的附获奖(入展)证书复印件;申报作品奖励的附发表作品样报样刊(或其复印件)、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图书还需附出版合同复印件)和能充分证明作品参加舞台演出和被制作成影视剧播出的相关材料;申报其它奖励的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不清、不齐的不予认定。
2.同一申报人申报多个奖项的,每个申报奖项应分别填写申报表并在其后附相应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一律用A4纸制作,一式2份(图书需附样书2册)。
3.每位作者可申报多件作品参与评审。其中,本土题材作品须详尽填报。
请各协会、各县(区)文联接此通知后,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认真审查,确保申报工作的知晓面。
四、注意事项
1.关于获奖奖励:《激励办法》未能详尽表述,但在专业领域普遍认可的权威大奖,可以进行申报。
2.关于作品奖励:在省级文联和中央部委主办或其他在业界有相当影响力的专业文艺期刊发表文学作品,以及在国家级、省级文艺核心期刊发表其他文艺作品的可以申报。
3.多人合作作品按1件作品申报。舞台艺术类作品,创作和表演可单独申报。
4.申报人申报2015年度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时未详尽申报的本土题材作品,请一并详尽填报。
申报工作联系人:刘智尹,联系电话:13684469799。
附件:雅安市2014年度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
雅安市文联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雅安市2014年度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
申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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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详情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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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或县(区)文联初审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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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联
复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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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领导小组终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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