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
雅安市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的
通 知
市文联各协会,各县(区)文联: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雅安市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激励办法>的通知》(雅宣发〔2016〕11号)精神,现就申报2015年度雅安市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雅宣发〔2016〕11号文件界定范围为准。
二、申报、审定程序
10月1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雅安市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市内作者申报材料送市文联相关协会或各县(区)文联初审;市外作者申报材料邮政快递或挂号直接寄到市文联(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公园路2号)。联系人:刘智尹,电话:13684469799。
10月20日前,市文联各协会和各县(区)文联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送市文联复审。
市文联组织复审并报市委宣传部审定公示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作品和作者进行奖励。
三、相关要求
1.提交申报表时须附完整佐证材料:申报会员奖励的附相关协会会员证复印件;申报获奖奖励的附获奖(入展)证书复印件;申报作品奖励的附发表作品样报(样刊)、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图书还需附出版合同复印件)和能充分证明作品参加舞台演出和被制作成影视剧播出的相关材料;申报其它奖励的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不清、不齐的不予认定。
2.同一申报人申报多个奖项的,每个申报奖项应分别填写申报表并在其后附相应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一律用A4纸制作,一式2份(图书需附样书2册)。
3.每位作者每年获得奖励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件。
4.符合申报条件,但在申报截止日前未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延到下一年度申报。
5.请各协会、各县(区)文联接此通知后,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认真审查,确保申报工作的知晓面和公正性。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市文联。联系人:刘智尹,联系电话:13684469779。
附件:雅安市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
雅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
雅安市拔尖文艺人才、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
申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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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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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详情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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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或县(区)文联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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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联
复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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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领导小组终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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