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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2019年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和拔尖文化人才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9-14 10:50:16 作者:

    为全面实施文联深化改革,加快文旅融合发展强县建设。芦山县委、县政府高点布局、认真谋划、专题研究,2019年印发了《芦山县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办法》《芦山县拔尖文化人才、优秀文化作品激励办法(试行)》。每年芦山县财政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重点文艺精品创作和奖励拔尖文化人才及优秀文化作品。
    2020年6月,芦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局对2019年符合扶持和奖励的文艺作品、人才类型、奖励类别进行了收集和初审,并报芦山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领导小组联席会审议通过。9月8日—11日,对2019年符合重点文艺作品扶持的18位创作者发放了88600元扶持资金,对2019年符合拔尖文化人才奖励的10位对象发放了172500元奖励资金。
    通过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和拔尖文化人才奖励资金的发放,激励文化创作推陈出新,实现文化人才层出不穷,体现文艺创作者自身价值,实现创作的信心和决心的不断提升,营造芦山县文旅产业不断壮大的良好氛围。